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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《陕西省治理公路超限运输办法》宣传实施方案的通知

索引号: ZDDBG168555 发文字号:
发布机构: 厅办公室 公文时效: 有效
名称: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《陕西省治理公路超限运输办法》宣传实施方案的通知
主题分类: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: 2009-04-27
 
 
各设区市、杨凌示范区交通局,省公路局,省高速集团,省交通集团,厅运管局:
现将《陕西省治理公路超限运输办法》宣传实施方案印发你们,请结合各自实际,认真贯彻执行。
 
 
 
陕西省交通运输厅(章)
二○○九年四月二十一日

《陕西省治理公路超限运输办法》
宣传实施方案
 
2009年3月19 日,省政府第138号令颁布了《陕西省治理公路超限运输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于2009年 5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《办法》根据我省治超工作的实际,对治理公路超限运输进行了系统性规定,是我省治超管理工作一部重要的法规,对保护公路完好、依法治理超限和规范运输秩序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,将为长效治超发挥重要的保障作用。
为确实做好贯彻《办法》的宣传工作,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:
一、指导思想
以科学发展观和“三个服务”为理念,紧紧围绕“贯彻新办法,宣传新政策,营造新氛围,再掀新高潮”为主题,多形式、多层次、全方位地广泛宣传《办法》,促进长效治超工作迈上新水平。
二、宣传方式
开展多形式的宣传。发挥以往治超宣传工作优势,对《办法》以更多形式、更广范围、更大效果开展宣传。
举行新闻发布会:省厅与省法制办举行《办法》新闻发布会,向全社会宣告《办法》的颁布与实施,宣传《办法》的重要意义、治超的重要性和依法保护路产路权的必要性。
开展宣传日活动:省厅定于五月份在全省开展贯彻《办法》宣传日活动(具体时间另行通知)。宣传日当天,各治超站点要悬挂“认真贯彻《陕西省治理公路超限运输办法》”横幅,设置宣传台,摆放宣传展板,散发宣传单,进行政策咨询服务等;流动稽查车要充当宣传车,深入乡镇进行流动宣传;运政巡查车要深入运输厂矿企业进行宣传;省市治超管理和宣传部门当日要进行督导、巡查,保证“宣传日”活动的开展。各级单位要邀请新闻媒体对“宣传日”活动情况进行报道。
在新闻媒体宣传:省厅将借助新闻发布会,在省电视台、广播电台、报刊等主流媒体进行全面报道,各市、县在当地主流媒体做相应报道,达到全省各级媒体立体式的宣传,保证《办法》在全省的广泛宣传。
在门户网站宣传:省治超网站、交通运输厅网站、省公路局、高速集团、交通集团、厅运管局网站以及各市(区)网站,要全文发布《办法》,并要对《办法》的宣传活动和举措进行同步报道。
印发宣传单宣传:按照宣传要点,省公路局、高速集团、交通集团、厅运管局要统一印制宣传单,及时发放给广大车主和社会公众。也要结合长效治超工作对政策规定、咨询服务和投诉举报等制作“宣传手册”,促进依法治超、廉洁治超、文明治超。
对标语刷新宣传:遵照和谐发展管理的新理念,按照贯彻《办法》和长效治理的新要求,对现有标语进行一次梳理,对强化治超、深化治超阶段性的标语内容进行更新,赋予更体现公益性、人性化的内容。高速公路要充分利用可变情报板进行宣传。
三、宣传要点
开展全方位的宣传。干线及农村公路、高速公路和源头监管,要根据各自治超的不同特点、不同职责、不同政策,有侧重点的进行宣传,并将“黑名单”管理制度贯穿于各项宣传之中。
干线及农村公路:要按照《办法》做好依法行政的宣传,按照省厅印发的《陕西省交通厅关于农村公路治超工作指导意见》(陕交发〔2008〕108号)做好农村公路治超政策的宣传,要在治超站公示新的检测流程、超限处罚标准、处理办法。
高速公路:要以超限车辆劝返政策、计重收费标准、悬浮轴鉴定检测、超限运输车证不符处罚、安全保畅等作为重点,做好宣传工作。
源头监管:各级运管部门要继续加大货运源头企业、运输企业、货运站场、货运驾驶员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处罚的宣传,重点要突出源头企业装载登记职责、监管处罚的宣传,“黑名单”列管、处罚的政策宣传。各级单位要通过政府和联合相关部门加大宣传力度。
四、工作措施
2009年,《办法》的宣传不仅是宣传工作的重点,也是治超工作的重中之重,各级务必要把此项工作抓实抓好。
加强组织领导: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做好《办法》宣传工作的重要性,对维护治理超限运输环境、规范运输行为、长效治理超限运输所产生的深远意义,切实安排部署好宣传工作。
各市(区)交通局要及时将《办法》的贯彻落实情况向当地政府汇报,牵头做好与公安、工商、煤炭、质检、财政、纠风等部门的沟通联系,在各领域开展《办法》的宣传。
开展集中宣传:省厅确定5月为《办法》的“集中宣传月”,按照以上要求,各单位要做好各项宣传工作,达到广泛、深入宣传的目的。并对集中宣传工作要及时总结和评比,并将宣传方案和有关资料报厅治超办,作为年度宣传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。集中宣传工作结束后,要将《办法》的宣传纳入日常宣传工作的重点,继续做好宣传工作。
组织业务培训:在做好对外宣传工作的同时,结合治超人员的业务培训,对内也要进行《办法》的学习,掌握新的政策规定,以便做好政策宣传和准确的咨询解答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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